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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高要市晋益纤维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2021-01-20 11:17:54
 
肇庆市晋益纤维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JinYi-001)  2020年7月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肇庆市高要晋益纤维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秋元
所属行业: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生产周期:30天
地址:广东省肇庆高要金渡工业园内金兴路
联系人:化福新
联系电话:0758-8513197
电子邮箱:gyjinyi@126.com
主要生产设备: DTY(RPR)长丝设备、锦纶色纱染整设备
废水处理及排放情况:
我公司属于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是对锦纶、涤纶丝进行染色加工,产生的工业废水经厌氧水解+接触氧化法+物化(混凝沉淀)深度处理后,达标排入下水道。(附废水处理流程图、全厂废水流向图)
 
 
 
 
 
废水处理流程图:





















 
 







 


全厂废水流向图:

 
 
 
全厂雨水走向图:

废气处理流程图:
生物质锅炉(废气)————﹥袋式除尘设备————﹥烟囱排放
天然气锅炉(废气)————————————————﹥烟囱排放
 
2、监测内容
2.1 监测点位布设
全公司/全厂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1。

 
:代表污水排放口        :代表废气排放口:代表雨水排放口    :代表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

  :代表厂界噪声监测点(厂东侧为噪声1#监测点;南侧
  :为噪声2#监测点;西侧为噪声3#监测点;北侧为噪声4#监测点)


 
 
表1 废水污染源点位信息
废水 WS-00091 悬浮物 手工 混合采样至少3个样 1次/日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1989原理-( 分光光度法)
色度 1次/日 水质 色度的测定GB 11903-89  分光光度法
BOD5 1次/周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无汞差压法  ISO9408
硫化物 1次/月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1996
苯胺类 1次/月  苯胺类化合物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11889-1989
总锑 1次/季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776-2015
氨氮 自动 自动监测设施出现故障期间进行手动监测,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水扬酸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COD
重铬酸钾  消解比色法  GB/T 11914-1989
HJT399-2007 水质COD的测定 快速分解分光光度法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11894-89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流量 超声波明渠法   HJ15-2019
废气 FQ-00481 废气处理设施排污口 氮氧化物 手工监测 每月1 次 非连续采样 至少4 个
二氧化硫、颗粒林格曼黑度 手工监测 每年1次  
废气 FQ-00101 废气处理设施排污口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 手工监测 氮氧化物每月1 次,二氧化硫、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每年1次 非连续采样 至少4 个
厂界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 手工监测 1次/半年 排污口编号为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 
厂界噪声 ▲1# 厂界东侧 厂界环境噪声 手工监测 每季度一次 排污口编号为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2# 厂界南侧 厂界环境噪声 手工监测 每季度一次 排污口编号为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3# 厂界西侧 厂界环境噪声 手工监测 每季度一次 排污口编号为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4# 厂界北侧 厂界环境噪声 手工监测 每季度一次 排污口编号为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监测方式是指①“自动监测”、②“手工监测”、③“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

2.2 监测时间及工况记录
记录每次开展自行监测时间及开展自行监测时生产工况。
2.3 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和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及仪器见表2
监测因子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出限 监测仪器
或范围 名称 型号
废水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0.01 pH 在线ph监控仪(ph计) Orp-2002
氨氮 水扬酸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0.02 mg/L 在线氨氮监控仪
氨氮检测仪
HK-NH3-N
5b-3c
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钾
消解比色法
GB/T 11914-1989
HJT399-2007
5mg/L 在线cod监控仪
COD检测仪
CODmaxⅡ
5B-3C
色度 稀释倍数法/分光光度法 GB/T 11903-1989原理 —— 色度仪/比色管 TDR-781
悬浮物 重量法/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1989 4 mg/L 电子分析天平/悬浮物测定仪 AR2140/
 TDR-1000
BOD5 无汞差压法 ISO9408 0.5 mg/L 生化培养箱 bod仪 LRH-150/ LH-BOD601
苯胺类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11889-1989 0.03 mg/L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1780
总锑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776-2015 0.2 mg/L 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 Icap7200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1996 0.005mg/L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1780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0.01 mg/L 在线总磷监测仪
总磷检测仪
WDet-5000
TR-203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11894-89 0.05mg/L 在线总氮监测仪
总氮检测仪
WDet-5000tpn
TR-203
流量 超声波明渠法 HJ15-2019 0 在线流量监测仪 WL1A1 
废气 二氧化硫 定电位电解法 HJ/T57-2017 3 mg/m3   xA-80f,hsiec-27-15
氮氧化物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3 mg/m3   xA-80f,hsiec-27-15
颗粒物 锅炉烟测试方法 GB /T5468-1991 0.25mg/ m3 恒温恒湿箱、电子天平 HWS-150/PTX-FA210
林格曼黑度 烟气黑度图法 HJ/T398-2007/     qt201,hsiec-27-15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环境空气总悬浮物颗粒物测定 重量法 GB/T15432-1995 0.01mg/m3 恒温恒湿箱、电子天平 HWS-150/PTX-FA210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14678-1993 0.01mg/m3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1780
臭气浓度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 /T14675-1993 / /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0.01mg/m3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1780
非甲烷总烃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604-2017 0.07mg/m3 气相色谱仪 GC2020/HSIE-58
噪声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35-130dB(A) 噪声统计分析仪 AWA5688
 
2.4 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1、自动监测:委托广东智谷动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测。
I.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自动监控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
II.由广东智谷动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III.具有健全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制度;
2、手工监测委托深圳市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各项监测内容已通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监测过程严格按各项污染物监测方法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监测用计量仪器均应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水样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在分析的同时做10%质控样品分析;对无标准样品或质控样品的项目,且可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在分析的同时做10%加标回收样品分析。废气采样分析系统在采样前进行气路检查、流量校准,确保整个采样过程中分析系统的气密性和计量准确性;噪声测量前后用标准声源对声级计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示值偏差值应小于0.5dB。
 
 
3、执行标准
各污染因子排放标准限值见下表:
污染物类别 监测点位 污染因子 执行标准 标准限值 单位
废水 废水处理设施排污口 pH值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 6-9 ——
氨氮 10 mg/L
COD 80 mg/L
色度 50 ----
BOD5 20 mg/L
总锑 0.1 mg/L
硫化物 0.5 mg/L
苯胺类 1 mg/L
总氮 15 mg/L
悬浮物 50 mg/L
总磷 0.5 mg/L
流量 / /
废气 废气处理设施排污口 二氧化硫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50 mg/m³
氮氧化物 150 mg/m³
颗粒物 20 mg/m³
林格曼黑度 ≤1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DB44/27-2001表2 1 mg/m³
硫化氢 0.06 mg/m³
臭气浓度 20 无量纲
1.5 mg/m³
非甲烷总烃 4 mg/m³
厂界噪声 厂界四周 厂界环境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DB12348-2008 ≤60(昼) dB(A)
≤50(夜) dB(A)
 
4、监测结果的公开
4.1 监测结果的公开时限
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流量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2小时均值;废水中其他污染物每月公布一次检测数据;厂界噪音每季度公布一次监测数据;厂界废气每季度公布一次检测数据。每年一月底前编制完成上年度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年度报告,并向负责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
4.2 监测结果的公开方式
自行监测信息通过省环保厅公众网上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中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子栏目中发布,数据每日更新,并依照环保部的要求至少保留一年。
除了公开自行监测信息,还需要公开环保厅答疑的联系方式以及企业答疑的联系方式,环保厅答疑的联系方式可以链接到省环保厅的“信访大厅”栏目。
5、监测方案的实施
本监测方案于2019年7月1日开始执行。